週五, 二月 03, 2006

狗屁不通的「林志玲大展」

這個展真正有趣的地方在於一個可以很有趣的展搞成這麼無趣。

海報宣傳做的有模有樣,展場佈置搞的零零落落,一進去還以為已經撤展了。入口處看門的工讀生無精打采,中央是用三夾板組成的,沒有任何裝飾的東西(我不想說那是舞台)。四周牆上各自掛著以影片、投影機、圖片構成的音聲作品(但相當零散不豐富)。我去看了兩次,第一次還覺得是自己沒看懂作者的苦心,第二次出來以後我相信沒看出個什麼名堂是正常的,因為根本沒有。與其說這群「藝術家」們確實藉由這個展來指陳了什麼,不如說他們只是藉由「林志玲」這個符碼,像個小孩子一樣胡鬧了一番。

我從入口處左邊開始看起,是兩個影像作品,兩個女生維持裝模作樣的化妝姿式靜止不動。沒有任何文字說明。(這三小?)

第二個作品,輪流拍攝公仔人物,用泡泡式對話框讓他們說:「我不愛林志玲。」話一出口就將它踢翻,然後換下一個受害的公仔。影片重複撥放,踢倒無限循環。(這三小?)

第三個作品是展覽中唯一有趣的,他利用許多人都記得的廣告詞:「才不會忘記你呢!」來做文章。牆面上貼了某人的立可拍(或許是創作者本人?),並在下方擺了一台立可拍,邀請觀眾也為自己拍一張,然後取走牆上的一張陌生人的相片,換上自己的。隨著時間經過,牆上的照片與留言越來越豐富,彼此之間不認識的觀眾確實的因為「林志玲」而產生了無形的連結,作者的用心相當令人會心一笑。

第四個作品是投影作品,沒有文字說明,影像模糊難解,失敗。

第五個是面膜男事件,算是一個行動藝術的紀錄,用影片和人形模特兒解說當天的情形。林志玲出席某募款活動,兩個人決定換上浴袍貼上面膜,到台上搔首弄姿,下場當然是被警方驅離。創作者宣稱這是個藝術行動,是為了讓名模參與活動的意義更加突顯(或增添?我記不太清楚了)。單純的鬧場把戲,失敗。

接下來牆面上與地上的裝置藝術有看沒有懂,不予置評。

整個場中我最有意見的就是中間那三夾板裝置作品。創作者遠在他方,因此請友人代為將他的文字一天一天的寫在木板上的任何地方。友人決定將他寫在木板裡邊,因此觀眾必須「躺」進去,一般看展時不會採取的姿勢,才能完整看見裡面到底寫了什麼。在躺進去前我突然想起John Lennon在談到當初參觀Yoko Ono的裝置藝術時,必須爬上很高的梯子看裡面放了什麼。他說當時實在很害怕看見「操」、「去死」等字眼,所以在看見裡面是一幅畫時(還是其他的什麼?我記不太清了),鬆了一口氣,並且笑了出來。我也有同樣的擔心,但我還是躺進去了。可惜,我的遭遇和Lennon不一樣。這位「藝術家」劈頭就給了信任他的觀眾一個屁。他第一段大概是這樣的:新的一年又來了,人們辦了許多活動來慶祝,我只想說,這一切都是....屁!

接下來的文章我也沒興趣看了,狗嘴吐不出象牙。

當我走出展場,不禁懷疑這個展覽到底他媽的要說什麼?這群「藝術家」到底想跟觀眾說什麼?如果只是自以為高尚的對通俗文化予以嘲弄,嘴裡三不五時罵個幹或著屁,卻不能藉由創作來呈現他的意欲,讓創作流於形式化,流於一個看起來好像是藝術品的東西,那我只能說現在的藝術家真是太好當了。

或著從根本上的意義來說,他們是一群「職業化」了的藝術家,而不是真正的藝術家。「藝術家必須有話可說,因為對形式的掌控並不是他的重點,而是要讓形式服務於內容。」這是我在某處看到的文字,所以如果能夠見到這些創作者,我還真想問問他們:


「藝術家,你們到底他媽的要說什麼?」


沒有根本的關懷,沒有實質的內涵,整個展覽就像「林志玲」這個大眾化了的符碼一樣空洞,或許就是「林志玲大展」可以帶給人們的趣味。